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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出台促进非织造布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2022-03-02 15:46 来源: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抢抓非织造布产业发展的“机遇期”和“窗口期”,推动全市非织造布产业产能升级、结构升级、品牌升级,打造世界级非织造布产业集群,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技改扩规

(一)市政府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竞争择优的方式对年设备购置额3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进行补助。其中,设备购置额300—500万元(前者含本数后者不含,下同)的,按购置额的5%给予补助;500—800万元的,按购置额的6%给予补助;800万元及以上的,按购置额的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对年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且设备购置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项目,按规定优先参与省级竞争择优项目评审。

二、保证重点项目用地

(二)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且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非织造布类重点项目,根据拟投资强度和建设进度配置相应的用地计划指标,项目开工所涉用地实行“应保尽保”,并按照“标准地”模式供地。

三、推进企业上市

(三)优先培育、扶持本土非织造布重点企业在沪深北交易所及境外首发上市。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仙政规〔2021〕9号)精神兑现相关优惠政策。异地“买壳”或“借壳”上市,并将注册地和总部迁回仙桃市的非织造布企业,经市金融办认定后,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四、降低入园成本

(四)对进驻仙桃市非织造布中小企业产业园的企业,免缴前六个月厂房租金。厂房租赁单价运营期第一年为每月12元/平方米,第二、三年为每月13元/平方米,第四年为每月14元/平方米,第五年为每月15元/平方米,5年后根据市场行情确定租赁价格。厂房以整层为单位进行出租,企业租赁厂房达到一栋以上,每月租赁单价按照标准下调4元/平方米。所有入园企业均可享受《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非织造布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

五、促进品牌升级

(五)对获得中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的非织造布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主导制订修订非织造布产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教学标准的本市非织造布企业和院校,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非织造布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工信部“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认定的非织造布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在海外市场已进行商标国际注册且年销售额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非织造布企业,首年度给予30万元奖励。对企业组建互联网销售团队,开拓国内市场且网上年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非织造布企业,首年度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非织造布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六、强化创新驱动

(六)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仙政规〔2021〕6号)规定,对进驻仙桃市的非织造布企业进行奖励扶持。支持有条件的非织造布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公共创新载体。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年度绩效考评的公共创新载体,按照国家、省级支持资金的10%给予配套补助。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公共创新载体的,分别给予其建设主体一次性补助200万元、100万元。支持非织造布企业建设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实验室)等研发机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七)持续推进非织造布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每年安排不低于200万元的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建设、人才招引和研发项目立项。

(八)对进驻仙桃市的以下服务机构,经市委、市政府考核认定后,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属于国家级的,享受“一事一议”政策(含设备投入、日常运作费用等)。

1.具有研发、认证、检测、技术展示与推广等功能的市级以上非织造布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2.在本市设立人才培养基地或实习基地的大中专院校、科研教育机构;

3.在本市建设的省级以上非织造布产业领域科技企业孵化器。

七、强化人才支撑

(九)加大校企合作支持力度,鼓励仙桃非织造产业学院与不少于20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技能型员工定向培养,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对每年承担500人次以上学生实习、见习等实践教学任务的企业,按照5万元/年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仙桃非织造布产业学院定向培养的学生按照5000元/年的标准进行补贴。

(十)对全职来仙从事非织造布产业领域相关工作并经市委、市政府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纳入市级人才库,给予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并享受配偶就业、子女入学、体检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便利服务。

(十一)建立非织造布产业专家智库,支持企业与省内外高校院所合作,柔性引进一批“候鸟式专家”“假日专家”“周末教授”类人才,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对其来仙开展相关工作的差旅费和工作经费给予补助;对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八、强化金融支持

(十二)设立非织造布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基金总规模10亿元,重点发展非织造布产业领域,增强产业发展动力。

(十三)当年新进驻仙桃市的非织造布企业并由政府性担保机构进行担保申请贷款,担保费用减半收取。

九、附则

(十四)本政策规定的扶持和奖励,与其他市级现行政策有重复的,应按“从高不重复”原则进行奖励。

(十五)本政策规定的扶持和奖励,涉及需要申请、认定、评审、评估等事项,由市促进非织造布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落实。

(十六)企业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以及重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事故,当年度不享受本奖励政策。

(十七)利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奖励的,一律追回,且不得再次申报此项奖励;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十八)本政策只针对仙桃市辖区内的非织造布规上企业。

(十九)本政策由市促进非织造布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十)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市政府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按原政策执行,新增政策部分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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